條款與條件清單

軟體下載服務協議

若閱讀協議之後同意其內容,請按一下畫面下方的 [同意] 按鈕,前往下載畫面。

協議規定了 SUZUKI MOTOR CORPORATION(以下簡稱「公司」)所提供軟體下載服務的條款,以及您與公司之間的權利與義務。若要使用此服務,您必須閱讀並同意此協議的條款。


第 1 節:一般規定
第 1 條(定義)
協議中所用詞彙的意義定義如下。
  1. 「服務」係指能使用汽車導航系統更新資料更新汽車導航系統所用地圖資料的服務。
  2. 「更新資料」係指移轉到汽車導航系統後,能更新該汽車導航系統地圖與程式的資料。
  3. 「汽車導航系統」係指公司安裝於車輛上的汽車導航系統,或公司以 OEM(原始設備製造商)形式銷售的汽車導航系統,該系統與本服務相容。
  4. 「客戶」係指同意協議之後開始使用服務的個人或公司。
  5. 「服務協議」係指藉由客戶同意本協議,在使用構成本協議內容的服務時,在公司與客戶之間生效的相關協議。

第 2 條(協議的適用)
協議的目的應是闡明服務提供的條件,以及公司與客戶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且應適用於公司與客戶之間與使用服務相關的所有關係。若有第三方提供與本服務相關的服務,應受相關服務的條款與條件規範。

第 3 條(協議的構成)
在客戶同意協議當下,客戶與公司之間即刻形成服務協議。


第 2 節:條款與條件
第 4 條 (作業環境準備)
  1. 為了使用服務,客戶必須自負責任與費用,安排一部個人電腦或智慧型手機,從汽車導航系統和公司伺服器下載更新資料,也必須具備網際網路連線以進行下載。
  2. 使用個人電腦當作終端機以下載更新資料時,可以更新汽車導航系統中的地圖和程式。此外,必須準備容量足以容納更新資料的 USB 儲存裝置,將更新資料轉移到汽車導航系統。

第 5 條(禁止事項)
  1. 使用服務時,客戶不得執行與下列事項相應的行為,或公司認為與下列事項相應的行為。
    1. 侵害公司或第三方權利的行為
    2. 不利或傷害公司或第三方的行為
    3. (i) 向任何實體或個人提供「服務」的行為,而該行為可能有意利用「服務」妨礙國際和平與安全,(ii) 以此目的使用「服務」,(iii) 於美國禁運的任何國家或地區使用「服務」,和/或 (iv) 於美國財政部公布的特別指定國家名單和/或美國商務部公佈予以拒絕的人員和實體名單上使用「服務」
    4.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
    5. 違反法律或法規的行為
    6. 使本服務遭到修改、變更、改良、反向工程、分析、解譯等處理的行為,或透過本服務取得的原始碼或軟體進行不當使用的行為
    7. 妨礙服務運作的行為
    8. 除了以上(1)至(7)項以外,公司認為的其他不當行為
  2. 關於更新資料(除了其中原包含的開放原始碼軟體以外),客戶不得執行與下列事項相應的行為,或公司認為與下列事項相應的行為。
    1. 後續會將移轉到特定汽車導航系統的更新資料移轉到另一套汽車車導航系統的行為
    2. 將更新資料或副本出售、出租、轉讓或轉售第三方的行為
    3. 修改更新資料內容的行為
    4. 涉及更新資料衍生作品的創作或散布的行為
    5. 分析行為,如對更新資料內容進行逆向編譯、逆向工程或逆向組譯

第 6 條(服務供應的中止 / 服務協議的廢止)
當客戶執行與下列事項相應的行為,或公司認為與下列事項相應的行為,公司得單方決定,在無須通知的情況下,中止對客戶提供服務、廢除服務協議,或採取公司認為必要或適當的任何行動。
  1. 違反協議
  2. 客戶為未成年人或行為能力不足的人士,在未經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使用本服務
  3. 客戶在過去曾違反與本公司的協議,或客戶與此類人士有所關聯
  4. 客戶受到本條款規定的措施規範
  5. 除了上述(1)到(4)項所述者,能合理認為繼續使用服務或讓服務協議繼續有效屬不適當者

第 7 條(所獲得資料的處理)
  1. 客戶使用服務時,公司得從客戶的汽車導航系統擷取版本等資訊,以提供更新資料。但可以用來辨識您身份的個人資訊(如姓名和地址)和駕駛相關資料,不應包含在所擷取的資料中。
  2. 除了同意上述內容之外,客戶同意公司使用根據上述條款取得的資料,以改善服務、分析與調查使用狀況、開發新服務等應用。


第 3 節:免責條款
第 8 條(服務的中止)
  1. 發生與下列事項相應的情況,或公司認為與下列事項相對應的情況時,公司得在無事先通知的狀況下中止服務的全部或部分供應。
    1. 維護或調查與服務相關聯的電腦
    2. 因為意外造成與服務相關的電腦暫停操作
    3. 由於地震、雷電、火災、水災等天災,或因為停電、通訊或交通設施意外、法律或法規修訂或廢除,或其他超出公司控制範圍的原因而導致難以提供服務
    4. 除了上述(1)到(3)項以外原因,必須中止服務者
  2. 即使客戶或第三方因公司按照本條規定採取措施而受到傷害,公司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9 條(服務的終止或內容變更)
  1. 公司得在未取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單方決定對服務進行內容的新增、變更與刪除或者終止提供服務。在此等狀況下,公司應透過公司認為適當的方式(如在公司網站發布),事先通知客戶。
  2. 即使客戶或第三方因公司按照本條規定採取措施而受到傷害,公司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10 條(免責聲明)
  1. 公司對於服務在客戶特定目的的適用性,以及服務的預期功能、價值、準確度、實用性,皆不提供任何保證。公司亦不以任何方式保證客戶對服務的使用符合法律與法規,或客戶適用相關產業的規定,亦不保證服務會持續提供,或服務沒有瑕疵。
  2. 對於客戶因使用服務或無法使用服務等任何原因造成的相關損害(包括但不限於收入損失、業務中斷或資料喪失等損害),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3. 即使協議內容包含因強制法律而不適用的內容,協議的其他部分依然有效。
  4. 即使客戶因服務協議或服務而發生損害,若是由於非法行為導致客戶受到損失,或因為公司蓄意或疏忽而未履行義務,公司對於因特殊情況(包括公司或客戶預知或可預知會發生損害的情況)引起的損害概不負責。
  5. 若在服務使用上與第三方發生糾紛,客戶應自行負責並承擔費用以解決糾紛。


第 4 節:其他
第 11 條(權利所有權)
透過服務提供給客戶的內容之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等所有權利,所有權在於公司與其他權利所有人。客戶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修改或公開傳輸服務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第 12 條(協議的變更)
若公司因根據第 8 條規定變更服務而認為有必要變更協議,公司得變更內容。在此等狀況下,公司應使用公司認為恰當的方式,事先通知客戶協議內容有所變更,以及變更生效的時機。若客戶在變更生效之後繼續使用服務,會視為客戶同意協議的變更。

第 13 條(禁止轉讓權利與義務)
對於客戶從服務協議衍生的身份,或因服務協議而發生的權利與義務,無論是全部或部分,客戶皆不得進行轉讓、因故繼承或抵押。

第 14 條(可分割性)
即使本協議的一或多條款被法律或法規視為無效或無法執行,協議的其他部分仍持續有效。

第 15 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協議與服務協議應受日本法律規範。
  2. 公司與客戶之間因使用服務而引起的爭議,應受公司總部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作為一審法院之專屬管轄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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